[db:作者] 发表于 2025-9-28 10:43

第一个被执行死刑的女明星,红遍大江南北,枪毙前大喊:这不公平

话说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湖北黄石铁山那边的一个普通工人家里,程春莲在1955年3月出生了。那时候家里条件一般,父母都是厂里干活的,日子过得紧巴巴的,吃穿用度都得精打细算。她小时候也没啥特别的,就是跟其他小孩一样,上学玩耍啥的,但七岁那年摊上大事,母亲得病没治好就走了,这让她早早懂事起来,帮着父亲干家务,生活一下子就变味了。父亲为了让她有个出路,咬牙把十岁的她送进城里的艺术学校学舞蹈,那年是1965年。她在那儿从基础学起,练功什么的挺辛苦,但她有点天分,加上肯下功夫,很快就出头了。

到了1970年,十五岁的程春莲进了黄石歌舞团,当上正式演员。团里排练演出啥的,她一步步从配角干起,很快就成了主力。1971年,她主演了歌舞剧《刘三姐》,这出戏一上演就火了,先在黄石本地场场满座,后来全省巡演,观众爱看得很,跟当时的热门剧目差不多齐名。她靠这个角色一下子红了,成为大家眼里的明星,好多年轻人把她当偶像追。月薪也涨到三百块,在那个年代,这钱够买不少东西了,生活比以前好多了。她后来还演了《马兰花》之类的剧目,名气越来越大,在演艺圈站稳脚跟。

可人啊,有时候满足不了现状。程春莲看着身边人下海做生意挣大钱,心也动了。她觉得光靠演戏收入有限,就在1985年跳槽去了美尔雅服饰公司干销售。那公司是中日合资的,她凭着名气和人脉,起初卖衣服啥的还行,业绩不错。但时间一长,人气降了,生意就难做了。她不甘心就这样过日子,又开始找新路子。上世纪八十年代,石油是计划供应的,特别紧俏,她瞅准了这块的商机,就托关系借调到黄石市工业供销总公司石油化工协作分公司。

1988年5月,她去庐山玩的时候,认识了渤海石油公司运销处销售科长梁述胜。这人管着石油指标啥的,她一看有机会,就跟他拉上关系。六月她直接跑去渤海公司找他,谈批石油的事。梁述胜说要县级以上单位证明,她就回黄石办齐了四种证件,又赶过去。七月初签了合同,一千吨汽油加五十吨液化气。就这样,她七月正式调入公司,没多久升成副科长,手里握着实权。

权力一到手,程春莲就开始大干了。从1988年8月到1989年1月,她一共干了七次石油交易。从渤海公司低价拿货,转手高价卖给浠水县石油公司,中途收了不少好处费。具体说来,她先是代购一千吨汽油,每吨收一百四十块手续费,后来又扩展到柴油啥的,总共倒卖了两千八百多吨汽油和两千四百多吨柴油。受贿金额加起来高达七十六点七五万元,这在当时是天文数字,普通人干几辈子都挣不到。她还涉及权色交易,一百零三次那么多,利用身体换取利益,敛财不择手段。这些钱她存进好几个地方的银行账户,有黄石、武汉、天津、北京的,还包括一万美元和十万日元,折合人民币二十七万赃款。

她这么干当然瞒不住人。1989年6月,黄石市检察院收到一封匿名举报信,署名“一群众”,里面把她的交易时间、地点、对象都写得清清楚楚。领导一看就批了立案侦查。调查组行动快,很快就掌握了证据,包括账目、转账记录、证人证词啥的。她被抓后起初还不认账,说自己是帮国家解决石油短缺,有功劳,那些钱只是辛苦费。但证据摆在那儿,她只能交代部分事实,对十八点五万赃款死活不说下落。检察机关深挖后,发现她受贿总额七十六点六万,这案子直接上了全省受贿案榜首,还被列入全国六大经济犯罪案件,影响特别大。

案件这么复杂,法院处理起来特别慎重。黄石中级人民法院召集了省、市法学专家,还请了武汉大学和中国政法大学的教授,一起开会研究。从法律条款到犯罪事实,全都掰扯清楚,反复论证好几轮。那时候国家对经济犯罪打击严厉,经过综合考虑,法院判了她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全部非法所得。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维持原判。她被关了近三年,期间拒不认罪,还觉得自己冤枉。

1992年4月3日,执行那天在黄石郊外。她被押到刑场,验明正身后,枪响了,她倒下,年仅三十七岁。临刑前她大喊“这不公平”,觉得做了贡献没奖励,犯错就得死,太不合理了。但法律就是法律,她的喊声改变不了事实。这案子执行后,向社会释放出打击经济犯罪的信号,推动了法治建设,大家从中吸取教训,加强权力监督,避免类似事再发生。
程春莲这辈子,从底层爬到明星位子,本来前途光明,却因为贪心一步步滑向深渊。她早年吃苦耐劳,靠才艺出头,那时候的她是很多人羡慕的对象。可转行后,接触权力和钱,就把底线丢了。倒卖石油这事,说白了就是利用职权中饱私囊,损害国家利益。她不光收贿,还用身体交易,这在当时社会风气下,更是败坏风气。她的案子提醒大家,明星也好,官员也好,都得守法,贪婪会毁掉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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