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景帝刘启:虽私德有亏,为人苛刻,但却是一位爱民如子的明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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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景帝刘启的一生,充满矛盾与张力。登基之初,他继承文帝遗风,崇尚节俭,轻徭薄赋,让百姓得以休养生息。然而短短数年,他便毅然推行削藩,触动宗室根基,引爆“七国之乱”,刀光血影中显露铁腕手段。动荡平定后,朝廷秩序重整,诸侯权力被彻底削弱。
宫廷深处,却因栗姬与王娡的明争暗斗,废立太子风波接连上演,皇子刘荣的悲剧令满朝震动。温和与苛刻并存,仁政与冷峻交织,景帝的形象始终扑朔迷离。他是守成的继承者,还是冷酷的裁决者?
登基与削藩之始刘启出生前已有王朝稳定根基。文帝刘恒重视节俭,不施繁礼。刘启正式继位时,国家尚未大乱。登基之初,景帝延续文帝旧制,衣服饮食简朴,宫廷仪仗不过度,中央财政节省。赋税与徭役负担未被倚重,百姓在农业生产中恢复生气。
前154年,景帝实施削藩政策,削弱诸侯王的权力与封地治理。他采纳朝中大臣们建议,收回诸侯王对民事的管辖权。吴王刘濞不满,联合其他诸侯发难,爆发“七国之乱”。朝廷响应迅速。景帝调集京畿与地方大军,封禁叛乱交通路线。几路军队进逼吴楚王国,叛军节节败退。
乱事平定之后,景帝下令诸侯王将官吏任命权移交中央。王国官吏不得私自治理人民财赋。州县民粮、税役被重新核定。地方制度由中央改革指导,王国非军事事务被削弱。这样的政策显示,景帝在治政上有强硬面,决断明显。
家庭风波与私德争议权力结构稳固之后,宫廷内部争斗突显。景帝在位期间,太子与皇后问题变得复杂。原太子为刘荣,生母栗姬。薄氏为后母家族背景显赫,引起朝臣与外戚注意。王娡入宫后宠信渐重,宫闱走向改变。栗姬虽曾得宠,但因后宫竞争被边缘化。
宫中环境紧张,太子身份不保的阴影渐浓。刘荣虽立为太子,却因宫廷政治变动与外戚势力的拉扯背负压力。外戚有意见干预人事与宫中礼仪。太子身份成为政治筹码。栗姬与王娡的争宠导致后宫怨气。太子刘荣在废立过程中依据政治需要被废为临江王。
前150年景帝下旨废太子刘荣,改封临江王,并立王娡之子即今后的刘彻为太子。薄皇后被废。太子变更迅速,朝中震动。
更早之前,误杀吴国太子刘贤事件为宫廷之中私德争论提供根基。刘贤为吴王刘濞之太子,入宫朝见景帝前为太子太子时,与皇子刘启下棋,棋局争执,景帝因不满而用棋盘击杀刘贤。事虽为误杀,却撼动宗室关系。吴王刘濞因此怨恨景帝。吴王不再朝见朝廷,使者被拘留,双方礼节破裂。
这误杀事件长期被宗室记忆,并成为七国之乱的导火索之一。吴王刘濞联合其他诸侯王将此事与削藩政策并列为不满理由。景帝在处理宗室关系上显现性格中果断与坚定的一面,对宗室刑责或因误杀而引发的叛乱压力反应迅速。
宫廷中,景帝与孝母窦太后的关系亦带有张力。薄后与王娡入宫宠幸,窦太后虽然权力尚在,却见太子被边缘化,宫中礼仪被改变。外戚在后宫与朝政中介入过深。景帝在处理这些私事时常以君权或朝政必要为由,无视情感因素。皇室成员或亲戚如栗姬在宫中受到冷遇,对景帝决断无力阻止。
这些家庭变动惹来非议。太子被废,皇后被废,情感之事被牵入政治争斗。景帝在这种情况下展现出冷峻处置的决断。他在权力与血亲之间选择政治必要。这个选择带来宫廷隐痛,也带来后世关于其“私德有亏”的论争。
治政温情与司法宽缓之态景帝刘启即位之初,延续文帝节俭政策,国家财政尚未大乱。他采纳轻徭薄赋政策,农民田亩恢复,百姓生活尚可安稳。法律刑罚部分,他严格修正暴虐之法,废除肉刑中不合理者。刑罚虽仍存,却趋于慎用。史书载,景帝废除诽谤君上的罪名中部分极端条款,使人言失德风险减轻。法律审判中重视证据与审讯程序。刑法执行时,对有冤屈者给以重审,鼓励官吏谨慎下令。
刑法中笞罚与打板之类刑具存在多年,但景帝定令适当调整笞刑数目,使板子打的次数与力度减少。例如原应打数百板者改为几百板以内,执行时板子规格有标准要求,执行方式有约束。此外,对株连之罪的执行被限制,不再无限拉扯家世亲属受罚。国家重视法度而不滥用血刑,官吏被告罪时若证据不足,有机会被宽赦。
在财政与国计方面,景帝重视农业生产。每到春耕时节,减轻上交粮税;每逢旱灾或水灾,敕令赈济。河渠修复、水利设施加固,州县令被责令督导灌溉系统畅通。举例,汲水与渠沟被整修,以保证水源引至田间。民间有记录某些边远郡县因渠隍改修而灌田得水,庄稼免遭旱歉损失。
与外族或边疆之外交政策中,景帝倾向于和亲与外交协议,而非轻易出兵。匈奴来犯,他下令边将防守,斥令诸将尽力守边,不致让百姓成战场牺牲品。边疆地区虽仍有侵扰之苦,却未至于国家投入长期大规模战役。这种政策减少百姓迁徙逃难,也使边民有一定稳定。
平定“七国之乱”之后,景帝对被讨伐诸侯及其属国采取清算手段,其中有强硬、有严厉。但对一般地方民众与被叛诸侯之下属官吏中轻罪者,审讯机制中允许申诉。地方官吏在执法与税收中若被投诉过多者,有朝廷监察官责令调查。与前朝或其他君主相比,景帝政令中这一环节不算空壳。
“文景之治”时期,百姓衣食渐丰,交易与人口流动恢复。市场商贾恢复秩序,官府收税增收,但民间并未广泛超负荷。景帝时代国家仓库库存粮食频年充足,征粮虽有,但多用于战备与防御,而非奢华建设。王朝未强行开采民力用于宫廷极端奢华或珍宝收藏,而是用于公共工程与治水。
苛政、私德疑点与性格硬线温情之中,矛盾与硬线同样存在。景帝在治政上展现出“苛刻”的面向,特别在权力、继承与诸侯处理上。他对诸侯王的态度冷峻,削藩政策触及王国自治权,中断诸侯的地方军事与司法自主。他剥削诸侯之权力,引起诸侯恐惧与不服。诸侯被削封地,被迫向中央报备军事人事,被拆解封疆之界。这些政策令地方贵族的不满积累。
家庭与宫廷内纠纷广为流传。长子刘荣被立为太子,母栗姬地位曾高。然而栗姬失宠后,景帝废太子为临江王,立王夫人为皇后,立刘彻为太子。史书中“栗姬失宠”一语反复出现。刘荣被废,身份骤变,他的母亲被剥夺皇后地位而被疏远。全部宫廷内部心事,却记有栗姬闻讯恚恨、不得见景帝,以忧死。太子之变在朝中引起震动。
更甚者,太子被废之后刘荣之死,史书中有“被废为临江王后,后因病死”的说法。有关他“自尽”或“被致死”等现代说法并非正史明确。私德争议主要集中于此类宫廷变故。景帝对继承问题的决定显示铁血决断,不惜牺牲家庭的和睦,痛苦之中带出苛刻面。
另一个典型事件是“吴国太子刘贤被误杀”。景帝与刘贤下棋、喝酒场合中,因冲突而用棋盘击杀此人。事件发生在文帝年间,仍被景帝年幼之名牵绊,但这件误杀成为诸侯不满中央权力膨胀的一部分契机。景帝虽无直接命令该杀,却在政治后果中承担责任。
权力手段方面,景帝严厉处置叛乱诸侯。七国之乱后,被讨伐诸侯国的王及其官员受到严刑。叛乱转罪者处死、领地被没收、王侯被废。刑法虽在很多普通事务中被慎用,但对于叛乱与挑战中央者,无论其身份如何,景帝不留手。王室成员或贵族如果犯叛乱之罪,被定罪几乎没有缓期。
司法中对于奴婢、低阶人士的申诉虽然比前朝稍通畅,但在实际执行中权贵与外戚影响常在。栗姬之事、太子的废立表现出景帝在权力维护与情感私德之间选择权力。这种权力选择,带给宫廷深深裂痕,情感与亲属之爱被置于政治之下。
此外,法律改革虽有,但苛刻刑罚并未被完全废止。重罪轻罪之间界限明确但执行力度依然强硬。叛乱与大规模挑战者受到速决或重典。被视为轻微之罪者若牵涉王室或叛逆嫌疑者,也会受到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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