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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相代购”要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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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8-4 14:1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今天,甬派记者从象山县市场监管局了解到,该局近日对西周镇化妆品店进行检查时,发现一家美容店的柜台上陈列着无任何中文标签的面膜、BB霜等化妆品。经询问得知,该批产品由该美容店负责人从韩国订货,并通过物流发货至国内代购化妆品网站,在实体店销售的同时还借助微信朋友圈进行网上销售。
“我真的不知道这个不能卖!”该美容店老板周女士向执法人员解释,“我常常去韩国旅游,有一家韩国美容店我经常去,做完后感觉效果不错,正好西周这边有空的场地,就想着自己也开一家,做他们的产品。我跟韩国那边的总代理谈妥了,也取得了产品销售资格的认定证书,我以为这样就可以了,也没有仔细去查过。”







记者了解到,根据我国相关规定,进口化妆品须经国家相关部门批准取得“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和批准文号,经国家商检部门检验合格,方准进口。经正规渠道进入国内销售的进口化妆品,其包装上应标有产品名称、原产国或地址、经销商(进口商、在华代理商)的名称和地址、进口批准文号或备案号、含量、日期标注、必要的安全警告和使用指南等中文标识。



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的规定,已分别构成销售标签不符合规范的化妆品、销售未经批准的进口化妆品的违法行为。根据相关规定,象山县市场监管局对其进行了罚款10128元的处罚。







“这批货是今年3月份订的,也是第一次订,刚开始时我是买来自己用的,”周女士说,“后来一些朋友看到了,就让我给她们也带几瓶,慢慢我就萌生了在朋友圈里做代购和销售的想法。今年4月,我注册了美容店,本想把生意做大点,没想到触犯了法律。”
执法人员介绍,这是一个典型的案例代购化妆品网站,和代购性质不同,在国内经营进口化妆品或其他产品时,必须完善相关手续,证明来源渠道合理合法。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购买进口化妆品时,应到证照齐全的正规商家购买,并关注外包装上是否有中文标签,同时可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网站查询所购买的化妆品是否有正式批文。无中文标识的进口化妆品为非正规渠道进入,质量难以保证,消费者应谨慎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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